礦用軌道鋼又稱礦用鋼軌,是很多礦業生產中的主要組成部件,它的功用主要在于引導機車車輛的車輪前進,承受車輪的巨大壓力,并傳遞到軌枕上,礦用軌道鋼必須為車輪提供連續、平順和阻力小的滾動表面。在電氣化鐵道或自動閉塞區段還可兼做軌道電路之用。
按每米鋼軌重量的公斤數劃分,礦用軌道鋼可分為起重機軌(吊車軌)、重軌與輕軌三種,而起重機軌又分為 QU120,QU100,QU80,QU70四種,材質一般為錳鋼,單重大的是QU120,可達118kg/m。重軌按所用鋼材鋼種分為普通含錳鋼軌、含銅普碳鋼鋼軌、高硅含銅鋼鋼軌、銅軌、錳軌、硅軌等。軌道鋼的斷面形狀采用具有佳抗彎性能的工字形斷面,有軌頭、軌腰以及軌底三部分組成。為使礦用軌道鋼更好地承受來自各方面的力,保證必要強度條件,應有足夠的高度,其頭部和底部應有足夠的面積和高度、腰部和底部不宜太薄。此外,為了適應道岔、特大橋和無縫線路等結構的需要,我國礦用生產還采用了特種斷面(與中軸線不對稱工字型)礦用軌道鋼,現采用較多的為矮特種斷面軌道鋼,簡稱AT軌。
礦用軌道鋼的外觀質量:(1)軋制后的軌道鋼應筆直,不得有顯著彎曲與扭轉,對于輕重軌的局部彎曲和扭轉及其矯正變形量,軌端面的傾斜等,不得超出標準規定。(2)軌道鋼表面應潔凈光滑,不得有裂紋、結疤、劃痕等缺陷,其端面不得有縮孔痕跡和夾層等。對于輕重軌整體表面所允許存在的缺陷及其幾何量的程度,均不得超過標準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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